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汽车技术交流协会是在全体教师自愿基础上建立的校内群众性组织,该组织主要参与各类与汽车相关的活动,为会员及广大教师服务。
第二条 协会的宗旨:以“实干、团结、博爱、创新”为核心,提高教师对汽车驾驶、基本维修与汽车拆装常识,并对教师进行汽车安全知识讲座以提高教师的安全意识为目的。同时希望该协会能够丰富教师的业余生活,为今后工作就业工作增添法码。
第三条 协会口号:现在开始,为自己的梦想拼搏!
第四条 协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开展汽车文化讲座,提高会员对汽车知识的认识,加强汽车驾驶安全意识。
第六条 开展汽车技术交流,提高会员汽车技术水平,促进会员之间的联系和协作。
第七条 定期举办一些有关汽车驾驶知识和安全常识知识竞赛。
第八条 与一些驾校协议,定期对一部分没有驾照的会员进行汽车驾驶实践培训。
第九条 组织会员与本校汽车驾驶基地和汽车行业及相关组织进行交流、参观、考察活动,扩大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
第十条 展多种形式与汽车相关的专题活动。
第三章 组 织
第十一条 协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产生新的理事会;
(三)确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审议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十三条 协会组织结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部门设有:理事会、调研部、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编辑部,理事会由五位常务理事和数位理事组成。组织部长一名、宣传部长一名、外联部长一名,调研部长一名,编辑部长一名,文体部长一名、会计一名。
第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会员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制定协会工作计划,组织各项业务活动;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八)表决采用半数通过制。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并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
第十七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和团支书五人组成。常务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幕后行使协会权力职责。
第十八条协会实行会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副会长向会长负责,会长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会长职责
(一)主持常务理事会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检查和督促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文件。
第二十条 副会长职责
(一)协助会长做好理事会工作;
(二)着重抓好分管的组织管理、技术咨询、宣传教育、内外联宜、筹措经费等工作;
(三)负责协会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调研部职责
(一)负责组织调研部展开各种调研工作。
(二) 研究协会的组织,运作,管理等的改革和创新。
第二十二条 外联部职责
负责做好外联工作,使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 组织部职责
(一)负责作好协会组织工作,提高协会的工作效率。
(二)针对实际情况举办讲座、汽车知识交流等活动
第二十四条 宣传部职责
负责作好协会宣传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文体部职责
负责协会文体工作,管理艺术团各项工作。
第二十六条 编辑部职责
做好协会各项文书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宣传方式,提高协会影响力。
第二十七条 会计职责
负责协会日常财务会计工作。
第四章 会 员
第二十八条 入会条件
凡参加协会的教师,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均可申请入会。申请入会须填报会员申请入会登记表,经协会审核后成为正式会员,发给会员证书及本会章程。
第二十九条 会员权利
(一)参加协会的管理,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对协会重要事项的表决权;
(二)对协会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类信息资料、咨询服务和培训;
(四)优先参加本会主办的各类活动及各项优惠;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符合本会章程的其它权利。
第三十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学校规章制度,履行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与会员之间保持友好关系,团结合作共谋发展;
(三)积极响应协会号召,参加协会开展的有关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接受协会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参与活动,为协会发展出谋献策;
第三十一条 会员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或本会章程的,视情节轻重,经本会理事会讨论决定,可给予批评教育、暂停会籍、直至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
第五章 经 费
第三十二条 协会经费主要由社会的赞助与捐助、学校资助等组成。
第三十三条 协会经费主要用于协会开展各项活动的费用,购买办公用品,其他必需费用等;每项开支须经会长、常务副会长审签后方可报帐。
第三十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会规定,建立财会制度,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每学期末,向会员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接受会员、校审计处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接受团体或个人的捐赠,用以充实活动经费,并负责对捐赠的用途做出详细说明。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审批后,正式生效。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汽车技术交流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