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14 点击数:

各二级工会:

为总结经验,表扬先进,校工会根据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校工会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开展评选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二级工会按方案组织开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1、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对象为从事学校工会工作的专兼职工会干部。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全校加入工会组织一年以上、按时交纳会费的正式会员;代表学校工会参加活动获得奖励名次的会员;热心校工会组织的活动有一定影响力的会员。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从事工会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会专兼职干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好,热爱工会工作,熟悉工会业务,有较高的工作效率和较好的工作实绩;

(2) 具有大局意识,密切联系教职工,主动听取教职工反映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和发展,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积极努力;

(3)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敢于和善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群众的依赖和爱戴;

(4) 按时、认真完成两级工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和工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 思想政治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 团结协作,乐于奉献,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积极动员教职工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能够结合实际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在工会活动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 热爱工会工作,乐于为教职工办实事,积极向工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建言献策,在工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评选名额分配及要求

1、校工会共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86 名,其中各二级工会按照会员总数的10%,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59名(优秀工会干部21 名,工会活动积极分子38名);代表学校参加市级及以上活动获得奖励或在学校组织的工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工会活动积极分子27名(由校工会推荐)。

2、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各二级工会委员会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在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推荐,报校工会审核。被推荐为优秀工会干部的须填写《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工会干部审批表》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各二级工会委员会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在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推荐,报校工会审核。被推荐为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须填写《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审批表》

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人选一般不交叉; 近 2 年内曾被省总工会、市总工会及学校表扬为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本次不再推荐为表扬对象。

四、评选办法与程序

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由各二级工会在会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经二级工会委员会审查后交校工会复审,校工会征求学校纪委办公室意见后,对评选出来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按规定公示。

五、奖励方法

获奖者将由校工会颁发荣誉证书一本。

六、报送时间与方式

请各二级工会于9月22日前将推荐名单的纸质档报送至春晖楼507唐婷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085643@qq. com